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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二江苏法院2019年度消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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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消费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年中央经济会议指出,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时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对当前经济形势,要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我国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一方面表现为实物销售升级类商品增长速度加快,另一方面表现为服务消费增速明显。相比于投资和外贸,消费拉动型经济更具发展潜力。消费不仅能激活产业端,还能引入竞争机制,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改革,使经济发展模式更加主动和可持续,是我国今后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据统计,年我国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以上,拉动经济增长3.8个百分点以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自年以来一直保持在50%以上,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消费市场较为活跃,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呈现良好态势,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巨大的消费潜力。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服务产业比例仍有提升空间,消费产业缺乏创新力,消费市场环境有待改善,政策壁垒需要进一步打破,农村消费释放存在较多障碍,城镇消费持续升级动能偏弱,新型消费增多,权利冲突现象加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足,知假买假扰乱正常消费秩序的现象突出等。总体而言,人民群众日益旺盛的消费需求和尚未健全的消费市场之间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有力保护。

在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法院筛选了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进行点评,现予发布。期望以此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提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为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保障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案例一

经营者以商品无货为由迫使消费者

取消订单后又提价销售的,构成欺诈

应向消费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案情:

国之藏公司淘宝店是从事网络酒类销售的公司。国之藏公司淘宝上的网店作出24小时发货的承诺。年3月18日,周某在国之藏公司的淘宝网店下单购买了两坛53度5L装珍藏版茅台酒,总价为元,并于当日支付了全部款项。年4月6日,国之藏公司告知周某其购买的酒无货,经协商,周某于年4月10日取消了订单。几天后,国之藏公司调高了该款酒的价格,继续在网上销售。周某认为,他是在国之藏公司称无货、今后也不会再销售该款产品的情况下才取消订单的,国之藏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国之藏公司按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国之藏公司不能合理说明取消订单后重新提价销售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背承诺,隐瞒囤积居奇真相,构成欺诈,判令赔偿周某支付价款3倍的赔偿金共计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

法官点评:

当前,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表现形态多种多样,但其核心仍然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周某提供双方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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